经济部日前清查发现,阿里巴巴在台登记为外资,又未补办陆资程序,遭罚新台币12万元,目前已进入诉愿阶段。该企业旗下“金鸡母”淘宝资讯循一样路径来台,经济部近期将召开内部会议讨论,淘宝未主动申报恐将加倍重罚,预计5月底前定案。
经济部自去年底调查大陆电商巨擘阿里巴巴案,费时近半年。据商业司登记资料显示,阿里巴巴与淘宝台湾分公司负责人皆为傅纪清,营业项目近乎相同,包括资讯软体服务业、资料处理服务业、电子资讯供应服务业、一般广告服务业、广告传单分送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就连地址也都在同一栋大楼内。
阿里巴巴仅向商业司申报公司登记,并未如实向投审会核备其陆资身分,经济部开罚并祭出半年内撤资之罚则,业者已提诉愿。淘宝与阿里巴巴登记资料近九成雷同,相关单位对阿里巴巴开罚后,淘宝并未主动补办程序,到底能否视淘宝网“明知故犯”,经济部内部出现不同声音。
官员指出,从各项登记资料显示,阿里巴巴或淘宝应属申报不实的陆资,加上月前发函给淘宝台湾分公司,淘宝已自行认定“陆资确实具有控制能力”,依规定比照阿里巴巴开罚,甚至加倍处罚,都不为过。
据了解,经济部查出淘宝与阿里巴巴登记资料近乎相同后,3月已发函淘宝要求说明,淘宝台湾分公司已回覆资料。令人质疑的是,既然阿里巴巴与淘宝资讯两家公司雷同度极高,为何阿里巴巴假外资之名一事爆发后,淘宝资讯却未主动向经济部说明或询问?经济部将于近期召开内部会议,讨论是否会对淘宝做出与阿里巴巴一样开罚12万元,或甚至更重的加倍处分。
因经济部握有此案的行政裁量权,据悉,虽阿里巴巴与淘宝之台湾分公司登记负责人与营业地点相同,但因不是主要违法重点,行政单位在判断违法事实时,只能将其列为参考依据,“祭出重罚确实是选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