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两天,不少消费者已经开始陆续收到在今年“双十一”中在网上“秒杀”到的商品。每年电商大促过后,各家快递都面临巨大的压力,频发的“暴力分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成为顽疾。
近期,也有一些消费者反应自己的包裹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这些包裹的损坏或多或少都与“暴力分拣”有直接的关系。但在消费者维权的时候,不仅耗时耗力,最后得到的赔偿也是微乎其微,而消费者维权困难也是让快递员的暴力分拣愈演愈烈。
此外,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也伴随着诸多问题,快递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快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天(16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严禁快递企业及其作业人员暴力分拣,对快递实名制实施后用户信息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此前,一段手机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展现的是一个大型中转仓库里工作人员分拣包裹的场景。从画面上可以看到快件被高高抛起,又重重摔在地上,引发关于暴力分拣的争议。就在今年“双十一”过后,“抛扔分拣快件”在不少快递营业点依然可以见到。
消费者说:“我上次买的一个花瓶,本来预约的好好的会完好无损的,结果回来还是碰掉一块,那我觉得最好包装之前把他备注清楚,让货运员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是易碎品。”
消费者说:“肯定快递公司负荷也很大,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易碎品确实有些破损的话我们也是接受不了的,像这种的话应该分类处理。”
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快递的“暴力分拣”作出明确界定,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
申通快递公关代表顾女士坦言,以抛扔等手段分拣快递的背后,是海量快递与较低的自动化程度之间的矛盾。她表示:“每天一个人,几乎在平均一秒钟要处理一个票件。这不是说我拣到一个票件就算了,他要把这个票件从流水线上拿下来,甚至有可能他还要写大字,还要扫描。等于说他在这一秒当中,要同时完成3-4个动作。抛啊扔啊他可能就是为了求速度。”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但是中通快递营运副总裁倪根炎告诉记者,在分拣过程中如何界定“抛扔”成为难点:“踩踏是绝对不应该的,对于抛扔的界限,我觉得执行的难度会比较大一些。公司我们也有处罚的,过度的抛扔肯定是要处理。”
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认为,快递企业提高分拣自动化水平,才是告别“暴力分拣”的有效途径。他表示:“现在在大家宁要市场份额不要利润的情况下,《条例》虽然对暴力分拣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也需要快递企业自身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这个改造需要一个过程,还需要大量的投入。”
但是倪根炎指出,末端监管依然成为最大挑战:“我们还是结果导向,结果产生破损的投诉我们处罚还是很严厉的。过程上面的话,不是不控制,是很难控制。到末端了,分散到全国各地之后,监管起来难度会很大。”
然而面对快件在运送过程中造成的损害,追责难一直成为摆在消费者面前的现实问题。消费者说:“上次我小妹过生日我给她买的旋转木马就被摔坏了。完了他们就不承认了,非说不是他们弄的,说是我自己弄的。”
双十一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曾发布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在签收快递前,务必开箱检查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如有不符情况可以拒签。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胡钢指出,快递条例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保障:“快递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提交正常装卸的证据,同时消费者也可以依据快递条例的规定,向快递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更有利于查清事实。”
今年11月1日起,快递行业落实实名制,用户信息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韵达快递常务副总裁周柏根说:“做实名制的过程当中,有很多的客户他是不理解的,客户目前配合度比较低,为什么呢?他怕自己的身份泄露出去。你叫他每件东西要拿身份证啊、号码啊、名字啊,客户配合上面是很大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我们的揽收时效,相对来说可能会慢点。”
为了保护快递用户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如若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快递企业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当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徐勇指出:主要是通过电子方式,一些商业机构去购买客户信息是比较多的,《条例》在这方面进行界定的话,可能要对相关的一些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通过减轻快递企业发展经营网络、布局设点的成本等多项措施,优化行业发展外部环境,促进快递业发展。在专家看来,《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快递行业政策体系,为规范快递行业提供法律依据。